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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自聘服務人員社區大樓農曆年前會發相當於一個月薪水的年終獎金,某些大樓甚至在年底為此加收一個月管理費。除了人情,這也是促進人事穩定的管理措施。

 

但人力外包的社區大樓服務人員就沒有這樣的待遇,也就因為這項福利被拿掉,使得派遣人員更替頻繁,形成管理委員會與居民的困擾。

 

早年管理公司的人力報價其實有計算年終獎金,只是社區大樓後來發現,年中如果有人離職,給付管理公司原本要給派遣人員的年終獎金就進了管理公司口袋,再加上市場競爭激烈,管理公司發年終獎金會墊高報價,於是年終獎金開始走入歷史,或是剩下象徵性的五百一千。

 

但這樣的發展讓社區大樓服務變成一個要來就來、想走隨時可走的工作,使得社區大樓老是面對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菜鳥服務人員。

 

要改善服務人員像跑馬燈般來來去去的現象,提高社區大樓的管理服務品質,管理委員會應該考慮自己發獎金。

 

沒有規定說社區大樓將 人力外包給派遣公司後不能發年終或其他獎金給其服務人員,當公寓大廈建立管理委員會自己發獎金的管理機制時,可以激勵士氣、降低服務人員的流動性,也可以 避免把獎金交給派遣公司代發,結果好處全進了派遣公司口袋的弊端。更重要的是,這麼做讓社區大樓管理多了些「人味」,讓人與人的關係多了些溫暖。

 

請管理委員們好好思考一下這個選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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